【CNSS讯】4月2日,长江安庆段缓流水道浓雾密布,安庆港区海事处执法人员在电子监控系统中发现一船舶冒雾航行,在登轮检查中发现该船当班驾驶无有效内河船员适任证书,长航公安安庆港派出所经调查取任后确认该船员为无证驾驶,并对其依法实施拘留十天的处理决定。

4月2日上午,安庆港区海事处及时发布大雾安全预警信息,要求各船舶为了自身和航行安全,及时选择安全水域抛锚扎雾;同时对辖区渡船实施禁航,并通过长江船舶AIS监控信息系统和长江海事电子巡航系统对辖区船舶扎雾情况开展实时监控。上午九时许,执法人员发现长江海事电子巡航系统中有一船舶永泰XXXX轮在安缓7#附近水域冒雾下水航行,在通过甚高频呼叫要求该船舶抛锚扎雾无应答后,值班人员当即决定乘海巡艇前往上述冒雾航行船舶。在检查中发现该船当班驾驶不能提供有效的内河船员适任证书,海事执法人员怀疑当班驾驶属于无证驾驶。

针对这一严重事件,海事执法人员立即将这一可疑情况通报给长航公安安庆港派出所。上午10时40分,港区海事处执法人员与安庆港派出所公安人员在现场相互了解信息后,临时成立联合执法小组。经过联合执法小组调查取证,确认该船当班驾驶确系无证船员,长航公安随即对无证驾驶人员依法实施拘留十天的处理决定。海事执法人员在开具证据保存清单后,要求涉事船立即整改到位,做到船舶适航船员适任;整改结束后,到安庆港区海事处接受进一步处理。目前,此事件还在处理当中。

(通讯员 郭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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