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SS讯】2014年10月10日,长江海事局船舶吨位丈量复核暨船舶检验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研讨会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武汉培训中心”召开,长江海事局船舶检验管理处及长江沿线十个分支局负责船舶吨位丈量复核及验船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部门负责人、吨位丈量复核受理人员参加会议。

船舶吨位(含总吨位、净吨位)是船舶大小的量度,不但是国家规费征收的依据,也是船舶安全设备、人员配备标准的依据,对航运市场秩序、水上交通安全都有着重要意义。近年来,随着船舶大型化的发展,航运市场竞争日益激烈。部分船主为逃避国家规费、追求不法利润,采取非常手段,造成“大船小证”,恶意降低船舶安全设备配备要求和船上人员配备标准,给水上交通带来严重安全隐患,干扰了正常水上运输秩序。为彻底根除“大船小证”,提高水上交通安全控制能力,自2011年9月起,中国海事局在全国实施船舶吨位丈量统一管理:由海事机构对船舶检验部门的吨位丈量结果、船图一致性等进行核查,确认符合要求后,再签发《船舶吨位证书》。

吨位丈量复核工作开展以来,长江海事部门既热情服务、又严格执法,接到申请后,尽快安排人员实施实船丈量和计算复核,力求不影响船舶生产;同时,又严格把关,经复核的船舶,“大船小证”、“船证不符”等不正常现象得到扼制。据悉,2014年度,经海事复核后,长江海事局辖区个别“大船小证”船舶总吨位“增长率”超过35%;吨位丈量复核过程中,还发现并纠正了个别船舶载重吨(载货量)误差奇大的现象,如:“渝运**”轮载重吨由2200吨,变为2900吨;部分船舶由二类船(1000总吨以下)“上升”为一类船(1000总吨以上)。

据统计,2014年度,长江海事部门共完成实船复核1049艘,一些船图不符、船证不符、数据错误、船东私自改建等问题得到纠正;一批在安全设备、人员配备上降低标准的船舶显出原形。对其中142艘存在问题的船舶进行处理,处理率达实船复核数的13.5%,海事部门的船舶检验管理机构对船东、设计单位、船舶检验机构的行为形成有效监督。

此次会议全面总结一年来长江沿线各分支局船舶吨位丈量复核工作情况,交流吨位丈量复核和验船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经验,研究探讨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进一步提高船舶吨位丈量复核质量及工作效率,强化船舶检验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打下基础。

(通讯员 周长润 魏健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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