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元旦的来临和春运的临近,新一轮客流高峰逼近,宁德海事局根据结合当前寒潮大风、事故易发的季节特点,从强化综合治理入手,进一步强化客渡船舶安全监管。

一是进一步完善隐患通报制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结合和参照今年交通部新发布的《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加强与地方安全监管部门的沟通联系,通报渡口渡船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地方政府特别是县乡人民政府落实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责任,同时从专业角度积极给地方政府提出合理化建议,从根本上解决渡口、渡船简陋、隐患多的问题。

二是加快推进沿海渡口基础性设施建设,协调相关部门加快沿海渡船更新改造进度。结合今年与福建省交通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沿海客船安全管理的通知》 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船舶安检信息和日常监管信息,继续用好燃油补助管理杠杆强化乡镇船舶安全监管。

三是持续提高现场安全监管执行力,利用机关基层责任捆绑机制,每周不少于一天由局机关通航、船舶、危防管理部门轮流派出人员充实客渡船多、客流密集、客(渡)航线多的海事处现场监管力量,并加强业务指导,破解难题。

四是结合新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会同地方安监部门,依法治渡,督促渡运企业(乡镇政府)制定和完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上升至法律层面督促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让相关责任主体主动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不作为就是懒政、怠政”的理念。

五是主动服务,为乡镇船舶船员提供安全知识更新培训。对符合安全条件和渡口和船舶,为渡工举行必要的适任培训和安全知识培训。并利用“三都海上枫桥”联合执法服务中心,服务端口前移,由相关海事处定期派出执法人员驻点联合执法中心,为合法合规渡船经营人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服务,就近协调商渔船碰撞纠纷,并及时有效处理相关险情事故。

六是巩固强化落实以“四个理念、内外联动、八项制度”为内容的“428”客渡船闭环管理机制。转变监管思维,积极借力地方政府,强化建立联席机制,形成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以乡镇政府负责制为核心,以交通主管部门行业管理为重点,以海事部门执法监督为保障的客渡船安全监管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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