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辽宁海事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海运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积极发挥海事作用和专业优势,推出多项具体举措便民利企,助推海运业持续健康发展。

简政放权便民利企

简化船员办证业务行政审批手续10项、船员证书平均办理时间缩短30%以上……辽宁海事局取消并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下放船舶油污保险证书办理权限,国内航行船舶油污保险证书由船籍港所在地的分支机构负责办理,优化船舶签证流程,推进辖区海船电子签证运行。

辽宁海事局推动成立辽宁省船员服务行业协会,扶持培训机构发展航海教育,建立标准的船员实操考试模式,支持大连海事大学取得油船、化学品船、液化气船等特殊船员培训项目资质开展高端船员培训,提升海员的国际竞争力;支持沿海主要城市医疗机构取得船员体检机构资质,已有6所医疗机构取得船员体检资质,实现全省船员体检机构合理分布,方便船员体检。

优化服务助力发展

辽宁海事局主动服务重点涉水项目建设,在功能区划、通航论证、码头验收等方面发挥专业优势,为长兴岛等大型码头、中朝界河鸭绿江公路大桥、太平湾港区工程、渤海能源开发等重点涉水项目建设提供安全保障,全力支持沿海经济超前规划、超前发展;加快电子政务平台建设,推进辽宁省电子口岸“单一窗口”建设,开通网上综合服务平台,实现海事各项业务的网上申报、受理和审批;建成船舶油污保险证书在线审批系统,设置预受理环节,实现网上一次性告知;完成危险货物申报系统升级,率先在全国海事系统中实现船载危险货物全程无纸化申报,简化船载危险货物申报流程,缩短通关时间,降低企业成本。

同时,辽宁海事局推进船员服务智能化升级,目前辽宁辖区共建成船员计算机考试终端1641台,考试范围覆盖除营口外的省内沿海主要城市,可满足全省船员的考试需求;助推口岸开放升级,优化临时开放口岸审核流程,已协助推动辖区13个泊位临时开放;促进运力结构优化,落实国家船舶工业结构调整政策,切实做好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报废更新等相关工作,强化船舶拆解现场监督。该局积极扶持航运企业规模化、船舶大型化发展,今年共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246项、船舶抵押权登记75项,新增船舶总吨52.5万吨。

标本兼治保障安全

为优化通航环境、积极配合“碧海行动”,辽宁海事局对渤海湾4艘沉船进行打捞清除;新建锦州船舶交管系统,并与大连、营口船舶交管系统实现联网并行,初步形成全覆盖、全天候、立体化的辖区水上通航指挥和动态监控网络;进一步提升海上搜救能力,对《辽宁省海上搜救预案》进行修订并颁布实施,重新划分全省海上搜救责任区,实现监管区、搜救区、行政区“三区合一”,完成全省社会救助力量的指定更新,共组织协调海上搜救行动48起,出动船艇132艘次、飞机10架次,救助遇险船舶30艘、人员753人,人命救助成功率达97.8%。

此外,辽宁海事局积极开展应急宣传周和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广泛宣传水上安全救生常识;加强海上污染事故应急响应处置能力建设,建成大连、营口国家级溢油应急设备库,重点水域一次船舶溢油清除控制能力达500吨;提升辽宁沿海海冰防抗能力,与大连海事大学联合编写《辽东湾及黄海北部水域冰区船舶安全操作指南》,提升船员冰区航行知识和技能;建立水上交通事故调查专家咨询合议制度、事故责任认定制度和合作交流机制,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和优势,提升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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