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危害航道安全行为,树立航道部门执法权威

【CNSS讯】自今年3月1日《航道法》正式施行以来,万安航道处积极宣传、大力贯彻《航道法》,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近日首次对辖区内淘金船占据航道,危害航道设施和航道通航安全的违法进行处罚,树立了航道部门的执法权威。

12月11日,万安航道处接到群众举报,在赣江百嘉附近水域有四艘淘金船占据航道作业,遗弃的砂石在河道中形成砂包,严重危害航道设施和航道通航安全。该处以零容忍的态度,本着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原则,积极作为,严格依法查处。在第一时间现场调查取证,核实违法事实后,当即责令船主停止作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则》等法律规定和程序对淘金船船主刘某、涂某等四人进行了处罚。

同时为防止淘金船在辖区内继续作业危害航道设施和航道通航安全,该航道处联合县水利、国土、公安等部门,通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集中执法力量,将辖区内的十来艘外来淘金船驱赶出管辖水域,并督促本地的二艘淘金船实施拆解,决不允许淘金船在辖区航道范围内作业,确保了辖区内航道的通航安全。

(吉安港航分局 郭路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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