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水运公司的业务员接过首批办结的海员证。

海员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为具有护照性质和作用的海员专用出境证件,我国的国际海员在出境执行任务时必须持有《海员证》。在内河从事港澳航线运输的船员也须持有《海员证》。

随着简政放权政策的持续推进,梧州海事局以直属海事系统行政执法事权层级调整为契机,积极向上级争取海员证签发业务下放,并在船员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人员配备和职责分工、制证设备和场所、信息系统应用管理等方面加强内部管理,实现“放管结合”,并顺利通过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现场核查,于2015年11月16日正式取得海员证签发授权。

12月31日,首批签发的21本海员证送达到前来集中领取证件的“梧州水运公司”业务员手中,标志着这一简政放权惠民举措正式在梧州落地,满足了船员朋友就近办证、快捷办证的愿望。“不用来回跑了,也比较节省时间,材料齐全的话,7个工作日就能办好,比以前方便很多。”领到第一批海员证,“梧州水运公司”业务员洋溢着满意的微笑。

据统计,仅梧州辖区就有8家航运公司有办理海员证的需求。具备申请条件的个人可在任何一家具有权限的海事管理机构办理海员证,海员证办证权限的下放和落地将更有助于西江流域两广船员享受更低成本的办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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