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5日0755时,鄂州海事处北门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北门海事趸船上游100米附近水域成功救起一名因家庭纠纷跳江轻生女子。

“有人跳江”,正在吃早饭的北门执法大队执法人员突然听到岸边有人在喊。大伙往外一看,江面漂着一个人,大家没有多想,第一时间丢下碗筷,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出去,孙念宁同志第一个赶到现场,随后王雪冰同志拿着救生圈和救生杆到达现场。到达现场后,发现跳江女子离岸边还有一段距离,立即将救生杆一头伸向跳江女子,迅速将跳江女子拉回岸边,随后大队执法人员和周围钓鱼群众合力把落水女子抬上岸边,经现场施救的海事人员的初步检查,跳江女子意识较清醒,嘴边稍有白沫,嘴唇发黑冻得哆嗦。大队长王四清同志立即给女子穿上救生衣保暖,杨继芳同志随后找来自己的衣服、毛毯给跳江女子披上。与此同时执法人员与“120”和“110”联系请求帮助。经过和女子初步沟通得知,该女子因家庭感情纠纷,一时想不开,跳江轻生。海事人员和周围群众纷纷走上前热心安慰,平复她激动的情绪,劝导她不要因为一点小事而放弃自己宝贵的生命。

“120”、“110”随后陆续赶到,医护人员对跳江女子做了初步处理,民警同志也是进一步对其进行劝导,跳江女子的心结终于有所放开,配合救护工作。最后,在海事、公安、医院、周围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成功将跳江女子抬上救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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