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SS讯】5月3日14时许,营口海事局指挥中心值班室接到遇险报警:一艘木质渔船在40°34.23′N/121°57.66′E处失去动力,船舶进水,随风浪漂移,3人遇险,请求救助。

接到报警后,指挥中心值班人员立即启动海上搜救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救助。营口海事局局领导第一时间来到搜救中心值班室组织、协调海上搜救行动。搜救协调人员先后从盘锦荣兴港区、营口鲅鱼圈港区、鞍钢钢铁基地作业区调派“北方二号”轮、“北方九号”轮、“北方十号”轮和“新北方五号”轮等船舶赶往遇险水域救援。期间,搜救协调人员与遇险船舶保持通信联系,鼓励遇险人员坚定求生意志,积极采取自救措施,并掌握船舶漂移路线和实时动态,将该船船位通报到救援船舶。

当日,渤海西北风9到10级,阵风11到12级,浪高4到5米,营口海事管辖区内已启动防抗极端天气Ⅰ级应急响应。恶劣天气海况严重影响救援行动的开展,救援船舶因风浪原因无法保障自身安全,相继转为应急待命状态。在风浪稍减的间隙,搜救协调人员立即要求救援船舶反复尝试出港救援,但一直未能成功。同时,多次请示辽宁省海上搜救中心,协调救助直升机空中救援,但由于遇险水域存在雷电天气,直升机救助无法成行。

晚20时,遇险船员家属来到营口海事局搜救值班室,表达了对遇险人员人身安全的担忧,希望海事部门全力救援。营口海事局局领导亲自接待船员家属,安抚家属情绪,也说明了救援行动所面临的实际困难,并表示搜救中心一定尽最大努力救援遇险人员。

其后,遇险渔船大量进水,随时可能倾覆,救援力量又无法顺利抵达,海上生命安全正面临严重威胁。千钧一发之际,在综合考虑气象、海况和水深等条件后,局领导指示搜救协调人员立即调派锚泊避风的普通商船“兴航11”轮前往救援。

20时35分,搜救协调人员联系“兴航11”轮,要求其提前做好救生准备工作,备好救生衣、救生浮绳、救生软梯、抛绳器等相关救生设备,并与“兴航11”轮制定初步救援方案:一是在气象海况允许情况下,尽量采取并靠渔船的方法救下遇险人员;二是使用抛绳器和引缆将救生浮绳传递到渔船,再将遇险人员拉到大船上;三是在遇险船舶下风滞航,待遇险船随风浪漂移到大船船边时救援。

20时55分,“兴航11”轮在克服大风、巨浪等恶劣天气海况影响下,航行至遇险渔船附近,按照既定方案展开救援行动。

21时43分,“兴航11”轮多次尝试并靠和使用引缆等方式救援。最终,成功并靠遇险船舶下风舷,救下3名遇险船员。

此次海上救援行动真正检验了海事搜救的组织能力和应急智慧,在极端天气、救援力量无法抵达等不利因素影响下,营口海事坚持“以人为本”的搜救精神,不放弃一丝救援希望,尽一切努力找到最可行的救援方式,切实维护了辖区海上人命和财产安全。

(通讯员:马兆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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