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河船舶

《内河船舶船员值班规则》已于201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标志着内河航运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健全,内河船舶船员值班进一步向规范化和制度化迈进。

内河水运是我国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在船舶运输系统中,船员是船舶操作和管理的主体和保障水上安全的主体,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过程中,船员的值班行为与人命、财产和环境安全息息相关。

2016年5月以前,内河航运沿用中国航海学会92年编写的驾驶员和轮机员值班规则,内河船舶船员值班无强制性统一规范要求,内河船员在船工作期间普遍安全意识差、规则意识差、紧迫局面处置能力差,已不能适应内河船舶标准化、快速化、大型化、现代化的发展需要,严重影响和制约了我国内河航运经济的发展。

正式实施的《内河船舶船员值班规则》由总则、一般要求、驾驶值班、轮机值班、驾驶和轮机联系制度、法律责任、附则等七部分九十三条组成,从人员构成、开航准备、航行中、作业、锚泊、交接班等多方面对内河船员的值班提出新的要求,明确了驾驶和轮机值班船员的职责,强化了当班船员的履职意识。

《内河船舶船员值班规则》作为内河航运法律体系的重要法规,对加强内河船舶船员值班管理、规范船员值班行为,保障内河交通安全,保护内河水域环境,健全和完善内河法律法规体系,促进我国航运业发展将发挥极为重要的作用。

参与评论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