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干线水上综合执法先行先试

从5月31日召开的长江干线水上综合执法改革试点推进会上获悉,从6月1日起,武汉海事局阳逻海事处和南京海事局大厂海事处将开展长江干线水上综合执法先行先试工作。

按照交通运输部何建中副部长提出要把长江干线水上综合执法改革打造成长江航运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亮点工程的要求,长航局拟从6月1日起开展综合执法的先行先试工作,通过试点,积累经验,完善制度,确保长江干线水上综合执法试点7月1日起顺利实施。

据了解,在先行先试工作中,将整合长江干线海事、航道、通信等现场行政执法职责,落实船舶营运证检查职责,由长江干线海事机构统一执法。建立联动磋商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形成监管合力,发挥执法综合效能。还将明确执法机构权限,调整职责分工,理顺执法关系,落实执法责任,实现权责统一。加强执法机构建设,完善执法制度,创新执法方式,规范执法流程,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同时,在先行先试工作中将建立和健全长江海事局与长江航运公安局之间责权明确、配合紧密、反应迅速的联动机制,建立执法机构与相关业务单位之间定期磋商协调机制,合理划分执法机构与相关业务单位职能部门的职责权限,公布行政权力、责任清单,明确责任边界。

长航局局长唐冠军表示,推进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整合执法资源,发挥执法合力的迫切需要,是树立长江航运良好执法形象的必然要求。他要求各单位加强领导、履职尽责,加强联动协调,确保长江干线水上综合执法改革顺利实施。特别是试点区段干部和执法人员要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发挥带头作用,积极开展先行先试,努力把长江干线水上综合执法改革打造成长江航运乃至全国交通运输行业综合执法“改革”的“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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