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海事局与江苏海事局签订《工作规则》

6月7日下午,长江海事局和江苏海事局签署了《长江海事局与江苏海事局工作规则(暂行)》(以下简称《工作规则》),江苏海事局向长江航务管理局(以下简称长航局)报告了安全监管、资产移交、综合执法试点、干部选任等主要情况,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

长航局党委书记、局长唐冠军指出,长江海事局和江苏海事局领导干部和广大职工讲政治、顾大局,正确理解改革、积极投身改革,以使命担当、主动作为,确保了改革稳步推进;采取果断措施,扭转了江苏辖区安全监管的被动局面,做到了改革和发展稳定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两局《工作规则》的签订,标志着两局融合取得了新的进展。

唐冠军强调,要强化责任,不折不扣地把部党组各项改革部署落实到位。要做好综合执法试点工作,为相对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把“亮点工程做亮”;江苏海事局要切实发挥好江苏地区牵头单位的作用;要做好“三定”编制工作;两局要深化融合,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

唐冠军希望,长航系统各单位要团结一心,合力推进江苏段长江黄金水道建设。特别是长航局机关要做“倍增器”,决不“中梗阻”,对江苏海事局反映的安全监管压力、“十三五”规划建设、财务资产移交、综合执法试点、干部选任等工作存在的困难,要集全系统之力,积极推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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