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干线水上综合执法改革试点进展顺利

6月14日,记者从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以下简称长航局)在南京召开的调研座谈会上获悉,自6月1日长江干线水上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南京海事局、南京航道局、长航公安南京分局、南京通信管理局共开展水上综合执法37次,检查船舶501艘次,在巡查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32起,开展行政处罚18件,取得阶段性进展。

长江干线水上综合执法改革是深化长江航运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长航局改革领导小组的部署,从6月1日起,武汉海事局阳逻海事处和南京海事局大厂海事处开展水上综合执法先行先试,为即将在长江干线全线推开的水上综合执法改革打基础。

记者了解到,长航局系统南京各单位在江苏海事局的统一组织协调下,紧密配合,在执法工作制度、方法和技术方面大胆创新,有力推进了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南京海事局会同航道、通信和长航公安部门编制了“现场综合执法手册”,制定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巡航制度、重点违法行为综合执法制度、执法业务培训制度、执法工作保障制度、信息共享制度、执法工作流程等8项工作制度。同时,建立了综合执法检查清单,将海事、航道、通信现场检查的项目全部进行了梳理,制作了“长江干线水上综合执法现场检查表”,对执法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南京海事还将航道、通信、公安等单位业务数据接入指挥中心和大厂海事处二级指挥平台,初步实现航道航标数据、公安CCTV监控数据的共享。

长航局党委副书记、长江航道局局长付绪银说,长江干线水上综合执法改革是深化长江航运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亮点工作,相关单位和部门要站在进一步提升长江黄金水道供给能力,更好地服务长江经济带建设的高度统一思想,凝聚合力,在理念、机制、制度等方面大力创新。坚持问题导向,大胆先行先试,积极破解难题,切实把试点工作做实做好。

长航局党委委员、长江海事局局长阮瑞文表示,综合执法正式实施后,对外就是海事一家执法,将在交通执法效能与形象上取得较大提升。下一步,各相关单位要强化协调、勇于创新、提升形象、认真总结,为7月1日在长江干线全面铺开提供好的经验。

长航局党委委员、长航局副局长朱汝明对当前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效表示赞赏,他要求尽快完成航道与通信现场执法移交,认真做好全面推广的各项准备工作。

长江航运公安局局长朱俊表示,长航公安部门将积极行动,紧密配合,为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的有序推进提供坚强保障。

江苏海事局党组书记马小峰主持座谈会。南京海事局局长张奇南、南京航道局局长顾网林、长航公安局南京分局局长徐红、长江南京通信管理局局长张东宁,分别对前一阶段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了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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