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事推进内河船非法参与海上运输专项整治

为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内河船非法参与海上运输专项整治的通知》(交海函 [2015]811号)精神,海南海事局自2015年12月以来部署开展了内河船非法参与海上运输专项整治活动,历经半年整治活动有序推进,扎实有效。在此次整治活动中,海南海事局提前谋划,及时制定下发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小组,召开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积极联合地方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截至5月31日,海南海事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017人次、出动船舶209艘次、出动车辆424辆次、检查船舶395艘次、处罚内河船舶15艘次、处罚总金额244500元、处罚船员1人,违法记分4分。海南辖区内河船非法参与海上运输的违章现象得以较大改善,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海南海事局结合辖区实际,一是加强对在建涉水工程、港口码头及砂石装卸点的监管力度,对该水域进行严密盯防;二是实行内河船“双巡”(电子巡航、现场巡查),加强对疑似内河船的盘查核实,深化内河船的事前防控工作,同时还积极联合交通港航部门、海洋与渔业部门、公安边防等部门开展联动执法,采取不定时蹲点等方式对非法内河船实施堵截;三是坚持源头治理,严把涉水工程的水上水下活动许可关,督促相关单位落实通航安全主体责任,将禁止租用不满足安全作业条件的船舶、内河船作为安全管理首要考评指标,定期对相关码头、水工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负责人进行安全约谈,及时通报安全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敦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安全隐患。四是加强内部督导,针对各分支局内河船整治工作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难点、重点问题,召开集体办公会集中分析和探讨,提出具体的对策和建议。

下一阶段,我局将结合“平安船舶”等专项活动的深入开展,保持对非法内河船的高压严厉管理态势,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促进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局势的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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