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港航与宁波海事签署合作备忘录
6月17日,宁波市海事局与宁波市港航管理局签署《海事、港航重要事项协商解决和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备忘录》。根据协议,双方将在船舶港口服务业的许可管理、港口防污能力及岸电建设等13项工作上实行重要问题协商解决和联合执法协作机制。
据介绍,作为两家涉水涉航的重要执法单位,长期以来,港航与海事部门在诸多工作,特别是“五水共治”、“打非治违”、“港口危化品专项整治”等方面的合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双方合作实现了从基层、单一、随机到综合性、计划性的长效联合执法转变,形成了良好的执法合作关系,共同为规范宁波港航业秩序、推动宁波港航业顺利健康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
双方认为,海事、港航重要问题协商解决和联合执法协作机制的建立,既是海事、港航长期来友好协作的必然结果,也是适应港航监管新状态,共同创建平安港区,推进港航经济快速持续发展的有力举措。
根据协议,今后双方将在船舶港口服务业的许可管理、港口防污能力及岸电建设、港口危险货物作业与事故应急防控处置、水运企业及船舶安全运营监管、水上交通非法运输联合整治等13项工作上进一步加强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合力同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