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SS讯】8月11日,江苏省盐城市地方海事局以文件的形式向盐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报关于加强新洋港和大洋湾、串场河旅游项目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意见,双方交换了8月7日下午的安全检查情况,肯定了城投公司对拟开通的新洋港和大洋湾、串场河两条水上旅游航线前期大量工作,包括抓紧办理旅游公司及船舶的相关证书、证件,加强安全设施设备配备,强化人员配置和安全责任落实,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等。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安全管理建议,从而为保障拟开通的旅游项目水上交通安全奠定基础。

今年,盐城市以生态旅游发展为重点,以全域旅游发展为目标,以国际化品牌发展为方向,着力推进“精品线路建设、景区创建提升、乡村旅游富民、旅游市场拓展、公共服务优化、文明旅游倡导”六大工程。为确保涉水旅游项目早建成、早达效,盐城市地方海事局采取联合开展暑期现场安全检查、强调落实游船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城投公司加快建设安全设施、监管协调消除水上交通安全隐患等措施,依法为涉水旅游项目水上交通安全“保驾护航”。

该局建议,城投公司要进一步明确游船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主体,补充、完善明确船舶安全管理责任的文书,依法办理登记;协调地方政府落实禁止在该河段设置渔具捕鱼,禁止渔船、农用自备船驶入,协调搬迁砂石码头等措施,对水上表演水域范围进行重新划定、隔离;与军用油库码头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减小供油船停泊、作业与游船航行的相互干扰;划定游船在新洋港航行专用水域,禁止捕鱼作业,禁止其他船舶擅自驶入、航行、停泊。

同时,该局提出,城投公司要加固码头,在游船码头设立安全警示牌和乘客须知牌;优化游船登船方案,适应水位变化后码头与游船船头高度之间的落差变化;在游船集中停泊点配置固定消防器材;对大洋湾河道上的桥梁设置防碰撞设施;停止使用无证小艇,消除水街码头北侧水域不明电缆隐患;继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相关审批、备案手续;新洋港和大洋湾航线在相关安全措施未落实、安全隐患未消除、未取得航线核准之前,不得运营,确需试航,必须在防护措施到位的前提下方可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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