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海事法院执行法官冒着高温,来到浙江省三门县泗淋乡的渔村,对“4·28”重大沉船事故的遇难船员家属进行回访慰问,并将先予执行款交到了两位船员遗孀李女士和林女士手中。手捧着赔偿款,林女士泣不成声:“感谢法官,赔偿款这么快就下来了,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

2015年4月28日晚10时许,“三水805”轮从江阴驶往河北曹妃甸途中,在东海海域与“浙三渔00046”轮发生碰撞,造成“浙三渔00046”轮沉没,随船15名船员全部遇难,构成重大等级水上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15名船员家属向上海海事法院申请诉前扣押肇事船舶“三水805”轮,并提起了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海上人身伤亡损害责任纠纷等多个诉讼。2016年5月25日,上海海事法院一审判决15名遇难船员的亲属获赔1280万元。

据了解,遇难船员主要来自浙江省三门县。事故发生后,不少家庭遭遇重创,一下子失去主要经济支撑。为抚慰遇难船员家属的情绪、缓解部分家庭经济困难的状况,海事法官冒着酷暑专程赶赴浙江省三门县对遇难船员家属进行回访慰问,并带去部分先予执行款项以解燃眉之急。

在泗淋乡李女士家中,李女士向法官倾吐内心的伤痛:“遇到这个事情,很绝望。家里还有三个孩子上学,一下子顶梁柱倒了,生活太困难了。”执行法官一边听,一边对其进行劝慰。对李女士来说,执行法官带来的执行款像一阵及时雨,给心情焦灼的她带来了希望。离别之际,“浙三渔00046”船员家属代表向海事法院赠送了“人民公仆司法为公,情系渔民救困济危”的锦旗,对海事法官公正高效为民司法表示感谢。

近年来,上海海事法院建立涉民生纠纷解决的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执,妥善化解了多起涉船涉渔民生案件,及时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注重做好船员及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充分体现了司法的公正、高效和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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