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晚18时35分许,横县水上搜救中心夜间值班员突然发现在“海事趸船52”下游约50米处锚泊的“南龙XXX”船驾驶舱内部有火光。值班员迅速通知该中心领导,全体人员于18时45分在趸船集结完毕。

在将火灾情况向南宁市水上搜救中心报告后,横县水上搜救中心立即组织展开应急行动:一是指派一组人员在岸与消防指挥员取得联系,将船舶的结构特点和易燃易爆部位告知消防员,协助灭火;二是派出海巡艇赶赴出事船舶附近水域,利用船载水枪实施灭火,并要求附近住家艇、渔船立即将人员转移至安全水域;三是指派人员联系船舶所有人和所属船舶公司负责人迅速核实失火船舶是否有人在船、船舶载油量以及该船油箱的具体位置,并要求其立即赶到现场。

三组人员迅速展开行动,18时50分消防人员赶到现场展开救援灭火,此时凶猛的火势已经扩散至整个驾驶台、并蔓延至二层生活区、直逼船舶机舱和最危险的储油柜,现场情况十分紧急。通过军地双方通力合作,以及当地群众的积极配合,大火于19时15分被完全扑灭。

当晚,横县海事处向该船船长和船舶公司负责人询问了解到:火灾是该船船长在启动发电机时,由于驾驶台部分老化线路短路起火引发的。火灾发生时,船上仅船长一人,见无能力自救,决定弃船上岸,随即报警,无人员伤亡,初步估计损失约3万。此次事故的后续调查将由南宁海事局指挥中心和横县海事处共同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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