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海上安全监管工作,烟台长岛海事处严格落实上级工作要求,结合“平安海区”创建和辖区实际,强化涉水工程施工船舶安全监管,确保岁末年初水上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一是摸清辖区施工船舶数量,跟踪船舶动态。根据烟台海事局审核通过的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证,并联系涉水工程项目部确认,准确把握辖区目前正在施工的船舶数量,及时跟踪船舶及其配员动态。目前,长岛辖区参与涉水工程施工船舶共9艘,正在作业的船舶3艘,其余船舶因工程需要临时待工。

二是加强恶劣天气预警预防。通过微信,微博,电话等方式及时通知施工项目部和船舶,要求施工船舶及时接收海上安全信息,提前做好大风防抗准备。

三是加强水上水下活动现场安全监管力度。加大海上巡查、登轮检查频次及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施工作业和非法砂石运输行为。11月25日-12月14日,执法人员共开展现场检查和海上巡查12次,登轮检查5艘次,查处缺陷9项,向船方下达缺陷整改通知书2份,并将缺陷查处情况通报涉水工程项目部;未发现非法砂石运输行为。

四是强化施工单位日常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对长岛县南海岸防潮堤工程与长岛县北隍城、大黑山陆岛交通码头工程等项目部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并通报了近期现场巡查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要求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禁雇佣不符合安全标准和未取得水上水下活动许可的船舶进行施工作业,确保施工活动按安全管理规定进行。

下一步,烟台长岛海事处将继续做好施工船舶安全监管工作,结合水上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强化现场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今冬明春海上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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