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黑龙江水系船舶检验管理,切实做好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2016年12月16日,黑龙江海事局在哈尔滨市召开了《黑龙江水系内河5米以下小船检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专家评审会。来自中国船级社武汉规范研究所、广东海事局、辽宁海事局、江西省地方海事局、吉林省地方海事局、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海事局、黑龙江水运规划设计院、黑龙江海事局等18位专家代表进行评审。专家组详细听取了项目组关于制定本规定的背景和意义,编制的过程,规定内容的介绍以及规定编写说明等汇报,并进行了认真充分的讨论,最后形成评审意见。专家组对该“规定”的编制质量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高度的评价,认为其符合我国《船舶检验法规制定程序规定》的相关要求,指导思想明确,体现了主动服务地方经济的理念;该“规定”在满足内河小型船舶检验法规、规范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黑龙江水系5米以下船舶的特点,在适用范围、航行水域、主要材料及设备作了具体的要求和阐述,具有可操作性,为船舶检验和安全航行提供了技术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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