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烟台海事局《关于正式运行<烟台海事局客运船舶动态监控工作指南>的通知》要求,芝罘海事局迅速行动,采取四项措施认真做好客运船舶动态监控工作。

一是开展内部培训学习。深刻领会上级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学习《动态监控工作制度》、《客运船舶动态监控工作指南》等有关体系文件,确保客运船舶动态监控工作认识到位。二是到相关部门走访学习。组织骨干力量到烟台海事局指挥中心、船舶交通管理中心等部门取经,向专家请教,向内行学习,交流探讨监控值班注意事项,为迅速落实监控值班工作打下基础。三是修订完善须知文件。结合辖区实际,对责任范围内船舶监控工作进行分析评估,及时修订完善体系须知文件,划定辖区实施区域监控的具体范围,明确工作程序和具体流程,更新完善客运船舶数据库和单船档案,确保动态监控工作制度到位。四是部署开展值班工作。合理调配值班人员,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严格落实监控要求,确保动态监控工作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下一步,芝罘海事局将继续严格落实上级关于客运船舶动态监控的各项监管新要求,深入开展客运船舶动态监控工作,筑牢安全基础,确保辖区客运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参与评论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