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刻吸取“丰盛油8”轮船舶燃爆事故教训,加强对辖区危险品运输船舶的安全监管,海口马村海事处按照海口海事局有关通知要求,结合辖区实际,采取强化现场监管、加强学习宣贯、规范台账记录等手段积极采取措施,深入开展船载危险品船舶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安全意识。“丰盛油8”轮燃爆事故发生以来,马村海事处多次通过处务会的方式,组织执法人员对上级单位关于危险品现场监督检查的通知进行学习;同时召集辖区相关企业对危险品现场监督检查的相关文件进行宣贯。截至目前,共组织开展内部学习6次,宣贯会1次,安全形势分析会2次,安全协调会2次,约谈相关企业1次。通过文件的学习和宣贯,在整个辖区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二是严把申报关口,提高审批质量。马村海事处加强对船载危险品货物的申报审批管理,认真核实申报员信息,严格办理各项申报手续;现场检查人员抽查货物信息是否与申报相符,严禁船舶载运与申报货物、适装证书不一致的危险货物。

三是统筹执法力量,加强现场监管。为了充实一线执法力量,海口海事局专门制定了《海口海事局加强基层执法力量方案》。根据方案要求,自11月中旬起,机关业务处室每天排出两名执法人员与马村海事处外勤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平安船舶”专项行动及危险品船舶开展安全检查和现场检查。截止目前,机关业务部门共派出执法人员24人次参与检查,开展船舶安检11次,危险品船舶现场检查68次。

四是规范台账记录,及时反馈总结。将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缺陷及时记录在《现场监督检查工作记录簿》中,并当场要求船方签名确认,以便及时整改;每周对检查结果汇总,做阶段性分析总结。

五是加强源头管理,落实安全责任。根据《安全生产督查隐患整改通知书》(琼安委办〔2016〕33号)文件精神,要求辖区各危险品码头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针对安全隐患清单中涉及的项目,迅速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尽快消除安全隐患;同时积极开展隐患自查工作,并将隐患自查及整改情况书面报送马村海事处。

下一步,海口马村海事处将继续保持对安全生产高压态势,毫不松懈地执行水上交通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针对辖区特点不断探索新思路、新方法、新措施,确保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保障琼北地区能源大动脉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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