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天津海事局召开发布会,在2012年发布的《天津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基础上,修订了新的《天津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规则》,并将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此次海上安全管理规则的修订,主要是基于近年来港口环境的变化、强制性法规的变化和内部管理能力上的变化而进行的。规则充分结合了天津港通航环境复杂性及港口未来发展需求,统一了天津VTS中心的船舶交通组织与服务标准,是一项事关港口运转模式和港航单位直接利益的根本性航行制度。本次修订中,将原来分散的、临时性要求转化为管理性条款,如原来的分区分频要求、水深扫测要求等转化为规则中的条款,明确了职责、规范了管理。同时,将新技术手段作为船舶交通管理重要支撑。将原来人工的定向的信息发布改变为通过交通信息服务平台向公众发布,船舶进出港动态的调整将从原来人工估算向依“船舶动态推演系统”准确调整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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