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船舶检验工作,提高船舶检验质量,努力从源头上消除船舶安全隐患,温州乐清湾海事处依托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以四类重点船舶、C级船舶、小型船舶等为检查重点,创新工作方式,努力开创船检质量监督新局面。截至2016年12月30日,该处共开展船检质量监督检查40艘次,发现涉嫌船检质量缺陷船舶13艘次,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利用科学选船机制,强化船检质量监督。该处积极利用船舶业务管理系统中的“FSC选船管理平台”,全面掌握辖区到港船舶动态,提高船检质量监督检查针对性。同时以船舶安检为抓手,切实做好严重船检质量缺陷的收集和上报工作,并在船舶滞留审批环节进行把关,确保重大船检质量缺陷不遗漏,不断提升监督质量。

二是执行严格自查评估,突出小型船舶监管。每季度对辖区温州港籍被滞留船舶的船检质量缺陷特别是滞留缺陷进行分析评估,并将结果通报辖区船检机构,督促其不断改进和提高船检质量。同时结合2016年度入浙船舶专项整治等活动,加强在浙江辖区内航行、停泊、作业的客渡船、危险品船舶的现场检查,通过源头管理及反馈制度,强化有安全隐患、不符合造船质量的重点船舶的整改落实,促进船舶建造标准化。

三是强化内外学习交流,提升船检质量监管水平。结合现场检查认真开展内、外部学习交流,建立船检管理人员业务技能“传帮带”机制。同时与中国船级社温州办事处、温州市船舶检验处深化三方合作交流机制,深入探讨船检法规,明确检查要点、难点,提升船检质量监督管理水平。

下一步,该处将努力探索符合辖区实际、具有乐清湾特色的船检质量监督检查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推进船舶建造和船舶检验工作健康发展,确保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参与评论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