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履约过渡期于2016年12月31日结束,宁波海事局在过渡期中,共完成海船船员“过渡期”培训893期,考试23271人次,签发新版适任证书6118本,新版合格证书12126张56996项,圆满完成海船船员过渡期培训和换证的各项工作。

一是早宣传、早准备。从2013年年初起,即编制《海船船员过渡期培训换证指引》等宣传资料,借助网站、微信、船员管理会议、公司走访、船舶检查、培训机构现场派送等途径,大力宣传履约过渡期相关政策,提醒公司和船员合理安排时间,适时参加“过渡期培训”,尽可能在完成所有的“补差”培训后,一次性申请证书换发。

二是充分利用有效资源,破解船员“过渡期”培训难问题。积极动员辖区培训机构,深挖潜力、及早准备,开足马力,认真做好过渡期补差培训工作。针对偏远地区船员,充分发挥象山、宁海等地的航运协会作用,并协调培训机构适时增加培训班次,开展春节回家船员集中培训,破解了船员“报名难”、“无时间”等的问题。

三是提效率,服务先,提供高品质的海事服务。充分利用“船舶船员协同”后“海事大数据”,便利船员新版证书换发工作,从2014年3月起,宁波海事局率先试行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和适任证书的无纸化申请换发,在严格核实船员信息的同时,不断优化内部审核程序,大大缩短船员证书申办时效;政务窗口开通绿色通道,为船员办理“加急”和邮寄业务。

接下来,宁波海事局将根据过渡期后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及培训合格证再有效工作的要求,做好各项规定的宣传和部署,确保船员证书管理规范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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