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提高认识,牢固树立责任和民生意识。对民生物资的海上运输监管、服务工作进行细致部署,责任到人,要求全处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二是关注气象,加强预警预控。密切关注辖区气象变化,要求有关单位合理安排生产作业,最大限度避免恶劣天气对民生物资运输造成的不利影响。三是掌握船舶动态,制定进出港计划。加强与港口码头、代理单位的横向联系,提前做好交通组织和安全保障措施,督促码头单位优先靠泊和装卸载有民生物资的船舶,确保民生物资第一时间供应。四是开辟重点物资运输绿色通道,确保重点物资运输“零待时”。安全检查不影响船舶装卸作业、不影响船舶按时开航,保障船舶在安全的前提下准时离港。五是加强水上动态巡查,对大型船舶进出港进行护航,严格履行海事监管职责,重点打击部分商、渔船侵占航道、非法养殖等行为,营造良好水上通航秩序,保障重点物质船舶航行安全。六是强化值班,防范突发事件。严格执行处领导带班和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待命的应急待命制度,完善和落实海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处置程序,加强执法船艇和车辆的保障作用,确保及时高效处置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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