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印发《关于命名表彰2016年度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的决定》(鲁文明委〔2016〕15号)。据了解,2016年度山东省共有833个新申报单位和5660个复查合格单位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称号。滨州海事处连续四年被命名表彰为“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6年,省文明办启用“山东省文明单位考核系统”,对文明单位实施常态化考核与测评。新系统加大了创建和维护工作的工作量,明确细化了26方面60余项具体工作任务。滨州海事处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道德讲堂”、志愿服务、身边好人评选推荐等工作,并根据考核标准,明确专人负责,及时整理并按时提报年度文明创建材料,顺利通过年度复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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