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春运期间海上安全监管工作,督促辖区航运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前期安全督察情况,1月17日,莱州海事局对辖区所属莱州市运通海运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约谈中,莱州海事局听取了企业负责人对前期安全督察发现缺陷整改情况的汇报,进一步了解了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公司负责人阐述了安全理念,下一步发展规划。据了解,该公司新船订单已经签订完成,预计2018年初下水运营,老旧船舶将逐步淘汰。

莱州海事局向公司负责人传达了上级关于春运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精神,要求公司认真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提出要确保公司所属船舶“运通油7”轮的安全生产及运营,同时要借船舶更新的契机,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提高船员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促进公司安全、高效、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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