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岚山海事处优质服务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

日照岚山海事处优质服务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

日照岚山海事处优质服务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

2016年,日照岚山海事处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工作部署,以“平安海区”创建为主线,以“三抓五建”施工船长效监管机制为抓手,立足海事水工的专业优势,为辖区内2016年度山东省重点工程“日照港岚山港区中作业区30万吨原油码头二期工程”等水工项目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有效保障地方经济建设和发展。

一是提前介入,科学监管。施工项目审批伊始,岚山海事处就对项目存在的影响进行研究,重点分析其作业风险系数、对通航环境影响系数、作业复杂程度等,并召开业主、引航、施工单位专题协调会进行部署安排,积极做好施工作业、企业安全生产、船舶进出港协调工作。

二是便民服务,业务办理更加优质高效。强化内部执法联动,在严把审核关的同时,主动向企业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尽可能缩短水工许可证办理期限,及时发布航行通告,缩短入场船舶等待时间,有力保障了水工施工作业的顺利开展,全年共为此工程发布航行通告8次。

三是强化安全监管,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岚山海事处采取与辖区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定期到建设单位和施工项目部开展安全生产督查,组织召开施工作业安全管理专题会议等措施,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建立健全涉水工程水上交通安全制度和管理体系,与为其服务的作业船舶签订安全协议,纳入安全管理体系管理,确保使用安全技术状况、装载、配员满足要求的合法船舶,并加强对内部安全管理人员、船员等从业人员培训和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

四是加强隐患排查,消除施工船安全隐患。加强电子巡查、路上巡查和海上巡查力度,对项目部所有施工船舶证书、配员、重点设备设施状况、作业安全水域情况、船舶配员、辅助船艇使用和“待工船舶”管理进行重点排查,将排查情况及时向项目部和船组负责人通报,督促其限期改正,对查处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处理。

五是主动作为,维护辖区施工作业秩序。加强部门和单位之间联合执法,持续强化海上巡查执法力度,开展海上巡查和联合执法活动,严查海上非法砂石运输、非法参与海上施工作业、扰乱施工作业秩序、未经许可擅自进行水上水下作业活动、未按规定进行施工作业、船员配备不足和违反有关防污染管理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好辖区海上通航环境、通航秩序及施工作业秩序。

六是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岚山海事处督促指导辖区施工单位建立并定期完善海上施工安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施工单位和船舶开展海上应急演练,并对演练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整改,以演练促提高。

目前,日照港岚山港区中作业区30万吨原油码头二期工程已经完成14个水下沉箱的安放工作,正在进行平台墩安放工作。下一步,日照岚山海事处将继续按照“三抓五建”施工船长效监管机制对该项目工程持续进行重点跟踪监管,确保该工程项目安全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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