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8日清晨,丹东辖区突降浓雾,部分水域能见度不足50米,为保障辖区船舶航行作业安全,丹东浪头海事处周密部署、积极应对,认真做好恶劣天气期间辖区水上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及时向辖区各单位、船舶发布大雾天气预警信息,督促其做好恶劣天气防范工作。

二是加强现场监管,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各码头沿线现场巡视,及时掌握辖区船舶动态,要求靠港和锚泊船舶加强系固及值班。

三是要求船舶公司加强自身船舶安全管理,提高船员安全责任意识并与海事部门保持联系畅通。

四是严格执行应急值班制度,对于大雾天气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和水上险情,保持高度警惕,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准备工作,保障辖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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