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次民用载客潜水器操作员考试在三亚开考

我国首次民用载客潜水器操作员考试在三亚开考

1月19日-20日,海南海事局在三亚举行了我国首次民用载客潜水器操作员考试,考试分为理论和实操评估两个科目。据了解,报考载客潜水器操作员的基本条件是年满18至60周岁,且具有海船船长任职资格。在三亚登记的“寰岛蛟龙”号潜水器上6名操作人员参加了考试,通过考试的人员将成为我国民用载客潜水器的首批操作人员,此项考试的推行将为推进我国民用潜水器的产业化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保障。

海南作为海洋大省,大力发展海洋旅游产业尤其是促进新兴旅游产业发展,是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必然要求。2015年底,用于海洋旅游的“寰岛蛟龙1”和“寰岛蛟龙2”两艘全通透潜水器抵达三亚准备投入运营。“它们是国内首批将国防科技转化为民用的观光潜水器,属于海南新开发的高端旅游项目,在全国属于首创,填补了我国海洋旅游市场的空白,也将推动海南海洋旅游的转型发展。”海南亚龙湾海底世界旅游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陈谦这样介绍道。

这两条“蛟龙”可在水深40米以内自由航行,单次可载操作员2人、乘客9人,将使用于亚龙湾水域的旅游观光。然而,在此之前,对国内民用潜水器监管尚属空白,“蛟龙”潜海怎么管?载客潜水器有别于普通船舶,持有海船(内河)船员适任证书的船员,还不能完全满足它的适任要求。由于目前我国还没有出台载客潜水器操作员的培训、考试和发证的相关规定,现行技术规范和法律规定已经难以满足当前需要。在寰岛蛟龙”型载客潜水器上应配备什么类别、等级和职务的船员以及如何保证船员适任等是一个新课题。

为破解难题,支持地方新兴旅游产业发展,海南海事局先行先试,将安全管理从水面延伸到水下,自2015年底启动了监管动态研究和管理探索之路。在充分调研和实地论证基础上,海南海事局结合我国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船员培训、考试、发证方面的条例规章,立足海南监管实际,灵活借鉴和参照海南省小海船船员的管理办法,起草了管理办法草案和考试大纲。“我们在合法框架下经过研讨,首先确定将载客潜水器定性为船舶,那么潜水器操作员根据其特性 就属于船员的一部分”,海南海事局船员管理处负责人说,“在此基础上,我们确定以船舶总吨100吨以下的小海船来界定载客潜水器的类别范围”。2016年10月10日,海南海事局组织海事相关业务部门和“寰岛蛟龙”研制单位专家等对两个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经反复研究、论证和修改,最终于2016年12月5日正式出台了《海南海事局载客潜水器操作员考发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寰岛蛟龙型载客潜水器操作员考试大纲》(以下简称《大纲》),为载客潜水器顺利投入运营提供了安全监管的合法依据。

《办法》成为全国首个载客潜水器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填补了国内相关管理领域的空白。海南海事局法规规范处处长王仲表示,《办法》在现有法律许可和授权框架下将载客潜水器操作员纳入规范管理范畴,解决了操作员资格和培训等要求内容,确定了操作员的配备,进一步规范考试和发证管理工作,有助于促进提高操作员的安全知识水平和操作技能。“寰岛蛟龙号的管理可能只是这类新兴涉水载客设施管理的冰山一角”,王仲说,“该《办法》的出台是海事部门针对新型涉水载客设施管理的重要创新尝试,我们也将不断结合辖区监管实际,探索研究新规律,推动新兴涉水载客设施的法治和规范化管理”。

根据《办法》规定,海南海事局下属各分支机构是其辖区载客潜水器操作员的考试发证机关。办法中对操作员的年龄、健康、培训、船员适任资质等条件设置了准入门槛,规定了理论和实操评估考试办法和成绩有效期。通过考试且具备相应条件后,考生可向考试发证机关申请签发新的船员适任证书,新证书签注将取消对载客潜水器的限制。办法还明确了载客潜水器操作员培训等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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