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福州海事局对照福州市2016年度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任务分工表,认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自查整改工作。

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以及省委、省政府的有关工作部署情况;二是“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特别是《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省直有关部门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落实情况;三是环境质量改善情况;四是生态环境重点保护重点任务推进情况;五是突出环境为题处理情况;六是巡视督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下一步,福州海事局将以自查整改为契机,发觉影响海洋环境质量、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深层次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提升辖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参与评论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