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连申线南通航段多次发生因船舶触碰水下碍航物造成的水上交通险情,南通市地方海事局认真开展水下碍航物排查整治工作,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强化辖区巡航检查,重点加强对航道部门已经摸排出的61处水下碍航物航段的巡航力度,及时将巡航检查中发现的水下碍航物警示标志缺失情况通报当地航道部门。

二是联合航道部门发布航行通告,提醒过往船舶注意航行安全,做好连申线南通航段清除水下碍航物施工期间的通航安全保障工作。

三是采取限航措施。在清除水下碍航物施工期间,禁止单舷单底、双舷单底的内河单壳化学品船(采用2G舱型的3型化学品船除外)和600载重吨以上的单壳油船通过连申线南通航段。

四是建立海事航道联合的沟通协作机制,以便相关管控措施得到有效落实,险情得到高效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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