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雾天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避免因恶劣天气引发事故造成的人命和财产损失,清澜海事局采取多项措施加强雾天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强化部署,督促船公司、船舶落实雾天安全措施。通过现场检查、走访、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向到港船公司、到港船舶发放船舶雾航安全宣传材料,宣传雾航安全的重要性,积极引导船舶和公司加强安全管理,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督促船员主动自觉地遵守雾航规定、值班规定,谨慎驾驶,保障安全。

二是加强雾情监测,做好预警预防工作。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密切联系,同时积极拓展气象信息获取渠道,通过各种途径掌握雾情信息,利用巡航执法船艇、过往船舶、进出港船舶报告等渠道获取即时的海况信息,最大程度掌控辖区水域能见度情况;进一步扩大预报预警信息的发布渠道,通过微信公众平台、短信等方式,及时准确地发布大雾天气预警信息和海上交通管制措施,提醒相关港航企业合理安排生产营运,船舶落实雾航安全措施。

三是加强现场检查,消除进出辖区船舶安全隐患。结合“创建平安船舶”专项活动,加大雾天的船舶现场检查力度。重点加强船舶船舶配员、航行值班制度、雾航规定、安全通信值守、航行安全信息接收、雾航设备、海图配备改正以及船员的雾航相关实操能力等内容,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督促船舶进行整改,严禁船舶“带病”航行。

四是加强值班工作,确保通航秩序稳定。通过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加强24小时值班工作。充分利用AIS、码头视频监控、VHF等设备,强化船舶动态管理,对进出港的船舶进行重点监控。加强浓雾天气能见度不良时的预警和提醒,及时协调船舶之间提前采取避让行动。加大对不按照港口规定航行、超速航行、不报告动态等违章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辖区通航秩序的稳定。

下一步,清澜海事局将把雾天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切实做到预警及时、措施到位、监管严格、保障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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