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继续保留第一至第十五批自治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通报》,梧州苍梧海事处经复查审核,继续保留“自治区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获肯定。

近年来,该处坚持海事中心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把文明创建活动融入到海事中心工作各个环节,两手一齐抓,相互促进。一是抓好作风建设,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活动,连续3年实现行政执法零投诉。二是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履行职责,坚持进村入校活动常态化,通过安全知识宣讲、实操演练等形式全面提高广大群众特别是中小学生水上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积极当好水上法律法规宣传者角色。三是积极开展“道德讲堂”活动,引导全处干部职工在认知、接受先进人物优秀品质后,群起效仿,转化行为,吸引全处职工投身道德实践活动,有效促进中心工作。四是深入开展海事“三化”建设活动,干部职工争创“好形象好品牌”热情高涨,先后获得了“模范职工小家”、“搜救奖励集体”、“三精两优海事处”等荣誉称号。五是认真开展精准扶贫工作,通过联系爱心企业开展扶贫帮困活动,协助申请危房改造、小额低息贷款、助学金等措施助推苍梧县扶贫工作,得到了苍梧县委县政府领导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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