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长江南通段禁渔期。3月1日上午9时许,南通市渔政监督支队联合南通海事局在长江南通段开展禁渔期首日巡查。此次巡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1人次,船艇7艘次,巡查里程60余海里。

记者了解到,根据《农业部关于调整长江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规定,从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从青海省曲麻莱县以下至长江河口(东经122°)的长江干流江段等禁止所有捕捞作业。禁渔期间,禁渔期间,凤鲚(凤尾鱼)、刀鲚(长江刀鱼)、中华绒螯蟹(河蟹)捕捞实行专项管理。

长江禁渔制度自2003年实施以来,取得了良好的生态和社会效益。今年是禁渔期调整后的第二年,为做好今年的长江禁渔工作,切实保护渔业资源与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南通渔政等部门将加大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于此同时,海事部门将与渔政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及时将在通航水域进行非法捕捞的行为通报给渔政部门进行相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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