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落实《水污染防治法》和《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打击船舶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直排行为,推进船舶生活污水达标排放,安庆海事局强化长江安庆段船舶生活污水排放检查。

一是做好内部艇趸排放管理,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并对相关污水处理器进行改造升级;

二是督促船舶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配备经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防治污染的结构、设备、器材,并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三是在船舶日常安检中加强对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装置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严厉打击船舶偷排生活污水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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