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下发了《海事行政许可裁量权控制办法》和《海事行政许可裁量基准》,进一步规范海事行政许可裁量权,充分保障相对人合法权益。为有效贯彻落实《办法》和《基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合法权益,提高海事行政管理透明度和公信力,莆田秀屿港海事处认真组织学习《海事行政许可裁量权控制办法》和《海事行政许可裁量基准》,认真吃透文件精神,把握规定要求,落实政务公开要求;对照新《办法》、《基准》和现行《政务公开指南》、《海事执法业务流程》等,对海事处职权范围内行政许可事项、许可条件和要求等进行全面梳理,并采取电子屏、公示栏等形式及时对外公开,便于行政相对人了解各项行政审批的办理依据、办结期限和收费标准等,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结合近期新生效和修订的相关国际公约、国内法律法规,进一步与上级职能部门保持密切联系,组织修订《海事处操作手册》,保障上级有关便民利民的政策方针第一时间落实到位。

下一步该处将积极落实政务公开相关要求,扎实开展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努力营造“阳光海事”。

参与评论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