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区“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总体要求,严防危险品船舶装卸过程中发生货物散落、泄漏等事件而造成水域污染,通州区地方海事处加大现场巡航管理力度和频次,禁止危险品运输船舶在不符合危险品装卸作业条件、未取得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副证的码头上靠泊违法进行装卸作业,凡发现危险品运输船舶在上述码头上靠泊拟进行相关作业的,一律收存所有证书证件,要求转移至符合危险品装卸作业条件、已取得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副证的码头上进行装卸或驱离通州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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