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印发<港口建设费征收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海征稽[2017]61号)要求,进一步做好规费征收管理工作,规范征稽行为,提高征稽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柳州海事局于3月17日大力宣贯新规程。

一方面邀请柳州、来宾两市20多家航运企业参加新规程宣贯,我局通过对新旧规程的讲解比较,让航运企业了解港口建设费新规程存在哪些方面的变化,更加清楚港口建设费征收相关规定。另一方面,通过举办培训的形式,使得业务部门及基层执法人员掌握港口建设费最新规定及征收流程,做到规费应征不漏、不多收,将便民为民服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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