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船的船舶证书已经过期,船员的适任证书也有问题。”舟山海事局执法人员对砂石船“浙定58106”船员说道,这是舟山市水路货运船舶安全专项整治“利剑2017”海上联合执法行动中的一幕。

为积极响应舟山市水路货运船舶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决战动员大会号召,经周密部署、精心准备,舟山海事局会同舟山市港航局、市安监局、舟山边防支队共同发起代号“利剑2017”为期一个月的海上联合执法行动,重拳出击、高压严打水路货运船舶各类违法违规行为。3月22日,“利剑2017”行动正式启动,各单位组成联合执法组赴舟山海域东南部和西北部港域,对各港域的锚地、矿业码头、砂石宕口、临时黄沙过驳点等重点区域进行检查。

9时,“利剑”出鞘,“海巡0731”、“浙港航巡1102”、“浙港航巡1109”、“公安边防33476”等5艘执法船艇、32名执法人员从定海港码头出发,奔赴各港域开展执法行动。

10时43分,执法人员在登步恒海矿业码头发现一艘正在装载砂石的“浙定58106”船,执法人员上船对船舶证书、货物装载、船员配员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该船存在船长、轮机长涉嫌无证驾驶,船舶证书过期等问题。随后,执法人员就船上相关情况对船员进行了询问。12时零6分,根据一个多小时的调查取证,执法人员将“浙定58106”押至指定地点进行留滞,涉嫌无证驾驶的船员由边防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置。

12时10分,执法人员对册子岛西面正在进行装载作业的安徽芜湖籍船舶“鑫鸿”进行登轮检查,发现该船现场无法提供有效船舶证书,6名船员中只有一人持有有效适任证书。据查证,该船目前正在接受台州港航、海事等部门的处理,营运证等证书原件被扣留,本应在整改期间,却非法营运。执法人员表示,该船涉嫌船长无证、配员不足、不能现场提供相关证书等问题,要求该船原地留滞,接受进一步调查。

今年是水路货运船舶安全专项整治工作“3年过渡期”的最后一年,是整治工作的决战之年。作为海上联合执法行动的牵头单位,舟山海事局将职责分工,按照每周不少于2次的频次要求,联合港航、边防等部门开展执法行动,认真履行辖区水上安全监管各项职能,全力保障舟山辖区水上安全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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