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提高执行工作的公信度和透明度,海口海事法院转变工作思路,创新执行机制,在一宗强制执行案件中首次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强制交付房屋的执行实施活动,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申请执行人海口某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叶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还款义务,该院于今年年初将叶某名下位于儋州市的一套房屋依法予以公开拍卖。拍卖成交后,叶某经执行法官多次督促仍拒不交付房屋。为缓解被执行人抵触情绪,推动案件进展,经请示执行局局长后,执行法官制定了强制交付房屋预案,决定邀请一名熟悉当地社情民意的人民陪审员与法官、书记员及法警组成联合执行小组,共同实施强制交付活动。

3月22日,该院人民陪审员郭琳琳正式受邀赴执行现场参与了此次执行实施活动。在执行过程中,她不仅对执行活动提出很多中肯建议,还主动承担大量动员引导工作,以讲情理的方式配合执行法官谈法理,用通俗亲切的语言耐心做思想工作,最终取得叶某的信任和理解,使买受人拿到房屋钥匙,交付过程顺利进行。

这次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执行,不仅是该院探索执行机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扩展人民陪审员职能,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来自群众、代表群众、传达民意的一项新尝试,对进一步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人民陪审员具有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便利条件,利用自身优势现身说法,更易于让人民群众了解法院的执行工作,增加群众信任度,减少涉诉信访的发生,同时也起到监督法院执行工作的良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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