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长江海事局《关于实施长江干线水上综合执法的通知》要求,武汉海事局持续推进辖区重点水域、重点船舶综合执法工作,严厉打击违反航道、航标的违法行为。4月6日,沌口海事处完成了对武汉海事辖区首例航道行政处罚案件的处理。

4月6日中午12时10分,一艘下行船舶“豫神舟16”在长江武汉段沌口水域准备选择安全地带抛锚扎雾时,因船舶走锚将军山大桥桥区航标3#白浮碰撞损坏并导致其向下游漂流。险情发生后,沌口海事处军山执法大队人员第一时间乘“海巡12335艇”赶到现场,迅速对碰撞损坏的3#白浮航标进行收帮并拖带至海事12313囤移交给赶到的金口航道处人员。同时,海事人员对危害航标案的“豫神舟16”船舶及船长进行了勘验(检查)笔录、询问笔录。在证据确凿及违法事实面前,当事人主动交待违法行为,沌口海事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第二十二条、《长江干线航道行政处罚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给予当事人豫神舟16 轮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武汉海事将加大对航道违法行为的巡视检查,严格依照规定要求实施严厉处置,保障辖区航道通畅,维护船舶航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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