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交流国家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运行管理经验,提高管理水平,部署推进设备库管理规范编制工作,4月6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在福州召开“国家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运行管理现场会”。来自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交通运输部环保中心、直属海事局以及中海石油环保(天津)有限公司、北京松韵科技有限公司等30家单位的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着重对国家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运行管理存在的问题、规范国家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运行管理的工作要求及运行管理经费定额标准编制等进行了讨论,并对下一步规范国家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管理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制度建设任务进行了分工。据了解,目前在全国沿海主要港口建设有溢油国家级应急设备库15座,总建筑面积近2.5万平方米,一次性溢油综合清除控制能力近8000吨;另有国家长江干线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13座,多为200吨级以下。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危管防污处副处长张春昌在会上强调,要加快推进实现国家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运行管理的集约化和专业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国家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运行管理,做到资源共享;各级海事机构要进一步加强设备库运行管理制度体系和信息化系统建设,提高国家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信息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同时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加大对国家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的人力、物力、财力等保障支持,要定期组织国家库设备操作人员开展溢油应急培训和演练,确保操作应急设备的人员经过培训并掌握基本操作技能。

张春昌表示,国家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的定位已经明确,其设备的调用原则上由各直属海事局实施,国家库运行管理经费由国家财政列支和国家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设备参与水上应急行动产生费用;要积极做好国家溢油应急设备库维护保养和设备应急使用等委托管理工作,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吸引社会应急力量参与船舶溢油设备库的维护保养和设备使用,推动船舶溢油应急服务向专业化、市场化和规模化发展,共同提高我国船舶溢油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能力,保护水域环境,助推“绿色交通”建设。

据福建海事局危管防污处副处长陈武祥介绍,福建沿海目前共有泉州和厦门两座国家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分别中型和小型设备库,一次性综合清除控制能力分别是500和200吨,福建沿海19家专业船舶污染清除单位和125座码头企业配备了一定数量的溢油应急设备器材。

福建海事局于今年2月正式颁布实施了《国家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运行管理办法》,对设备库运行管理职责分工、管用养修、设备调配使用、应急运输和作业保障以及综合保障等内容进行明确,有力促进了设备库运行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随着建设海洋经济强省战略的实施,湄洲湾石化产业基地与漳州古雷石化产业基地蓬勃发展,福州江阴化工新材料专区初具规模,石化产业已成为福建经济重要增长极。但由于基础薄弱,福建船舶溢油应急处置能力与沿海危化品运输现状和发展趋势还不相适应,福建海事局还将积极争取福建省、交通运输部的支持,不断加强防治船舶污染预案体系、硬件投入和处置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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