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舟山市“利剑2017”海上联合执法行动圆满结束,共查处违法违章船舶5艘,达到了预期的整治效果。本次行动由舟山海事局会同舟山市港航局、市安监局、舟山边防支队共同发起,为期一个月。

根据“利剑2017”海上联合执法行动方案,舟山海事局牵头港航、边防等部门成立海上联合执法行动组,按照每周不少于2次的频次开展海上联合执法。各部门人员从各自职责入手,凝聚合力重拳出击,对内河船舶、“三无”船舶、证书不齐船舶、未按要求配备船员或开启AIS的船舶及超载船舶进行严厉打击。行动期间,舟山海事局共牵头组织海上联合执法行动6次,出动各类执法船艇13艘次,执法人员70人,现场检查船舶27艘,查处违法违章船舶5艘,对舟山辖区水路货运船舶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

加强打击力度 违法船舶无所遁形

4月6日,联合执法组开展第四次联合行动,在大菜花水域查获1艘船名为“鄞通顺171”的违法违规船舶。经初步调查,执法人员发现该船未开启AIS设备,并存在超载、超航区航行(核定航区为宁波港内)的违法行为,且该船按规定应配备5名船员,但实际在船船员仅3名,其中1人持有内河船员证书,另2人未持有有效的船员适任证书。联合执法组当即将该船移送定海区整治办,并将其押至浙海船厂码头实施留滞,具体违法事项由海事、港航等部门实施联合处罚。

此外,舟山海事局严格执行海巡艇日巡航制度,将执法力量向一线倾斜,强化对辖区重点航路、水域的巡航值守,在本次行动期间突出对可能存在非法黄沙过驳作业、非法从事水上运输的重点水域、部位进行突击检查和蹲点伏击。为逃避海事监管,周末往往是违法违规船舶猖獗活动的高峰期,为此,该局组织开展双休日错时执法出其不意地予以打击。据了解,“利剑2017”行动开展期间,该局共计开展200余次常态化巡航检查,其中周末错时执法6次,查获62艘水路货运违法违规船舶。

加大处罚力度 违法行为严惩不贷

本次“利剑2017”海上联合执法行动坚决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对于查处的违法违规船舶,联合执法组严格按照规定依法予以处理。对无证船一律强制留滞或上排,无证驾船人员一律依法由边防部门予以行政拘留,并按额度上限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3月30日,联合执法组对在东霍山水域锚泊的“长昌1”轮实施登轮检查,发现该船更换船员时未办理登记手续,边防部门当场对船方给予了1200元行政处罚。随后的巡航过程中,执法人员再次查获一艘船名为“荣昌618”的船舶,该船无法提供有效的船舶及船员证书,联合执法组当即通报岱山县整治办,并将其押至岱山高亭中心渔港实施留滞,涉嫌无证驾驶的船长被边防部门处以行政拘留10天。4月7日,该船在岱山仇江门船厂被强制上排;4月18日,该船的海事行政处罚工作结束,共计罚款46500元整。

扩大行动战果 发挥优势长效久治

为扩大行动战果,借势借力消除水上安全突出隐患,舟山海事局充分发挥海事专业优势,利用海事流动执法单位建设、电子巡航、动态监管联动机制等,保障联合执法行动长效久治。同时,舟山市整治办成立了水路货运船舶专项执法行动督导组,舟山海事局调派专员参加,更深层次保障了本次行动的顺利开展,有效促进各相关单位之间的信息畅通和相互协作。

“我们将继续加强与地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合执法,加大对海上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拓展和深化行动成效,寻求建立与各单位在违法违规船舶打击方面的长效合作机制。”该局通航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说。在前期良好的整治效果基础上,舟山海事局将进一步依靠地方政府力量,与边防、港航等部门开展常态化联动执法,加大严惩力度,做好水路货运船舶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决战之年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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