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落实《广西海事局关于印发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综合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广西海事局关于印发〈国内航行油船和散装液体化学品船舶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梧州海事局结合辖区实际,多举措推进综合治理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营造专项治理的良好氛围。将方案内容转达辖区航运企业和相关单位,要求其积极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演习,按时报送自查报告。二是落实分管领导和主办人员,明确工作目标,力争全面完成“三个100%”任务。指导和督促相关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强化经营人主体责任的落实,确保自查率100%。以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监督检查为抓手,结合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危险货物航运公司、危防作业单位安全管理体系或制度专项检查100%。调派安检骨干力量和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实施联合安检,提高检查的广度和深度,确保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船舶专项安全检查100%。三是按照《广西海事局关于开展船舶危防类风险源普查登记和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持续开展风险源普查登记和监管,对辖区风险源进行再梳理。积极做好船载客货系统的应用,及时将船舶防污染登轮检查、船载危险货物船舶现场检查、防污染作业监管等工作数据输入船舶动态管理系统,让工作留痕,数据可查。四是结合内河船舶报告制的实施,加大现场监督检查力度,提高船载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和防污染作业检查频次。严格船舶文书的检查,重点检查船舶垃圾管理计划、船上油污应急计划、垃圾记录簿、油类记录簿和货物记录簿的配备和记载,以及船舶航行日志报告事项的记录,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要求,严厉查处危防类违法违章行为。

下一步,将通过增进与海办事处工作联系和业务指导,上下联动,深入推进综合治理活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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