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惠州海事局正式启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和“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综合治理”两大专项行动,重点排查华南地区船载危险货物最大集散地之一的惠州港。此次“双管齐下”的专项行动,主要是针对水上危险化学品运输、作业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季节特点,集中加大对船舶、相关从业单位和人员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全面加强水上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监管工作。

惠州大亚湾开发区是世界级石化基地,惠州港是华南地区船载危险货物最大集散地之一,油品、化学品等危险货物大部分通过惠州港经船舶海运进出。惠州港区分布着中海壳牌南海石化项目、中国海油惠州炼油项目、广州石化华德油库项目、国家石油储备惠州油库、泽华油库等多家炼油、石油化工、成品油储运企业。去年全年,惠州港进出危险品船舶4766艘次,船载危险货物吞吐量达5876.8万吨,约占广东省同类货物总量的近30%。其中货物类别包含:原油3550.4万吨、成品油1213.8万吨、散装液体危险化学品358.1万吨、液化气27.2万吨、煤727.3万吨,均为易燃易爆有毒的危险货物,隐藏着巨大的安全风险。同时,惠州沿海又分布着大亚湾核电站取水口、惠东港口海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众多环境保护对象,以及多个水产资源养殖区、工业用水取水口,环境敏感度和社会关注度极高。

5月18日上午,8名海事执法人员在惠州海事局栗茂峰副局长的带领下,深入辖区中海油惠州炼油东联码头,检查危险品货物码头和装卸点的防污染应急预案执行情况及防污染器材配备情况,同时登上正在码头作业的危险品船舶“常丰海12”轮和“丰海25”轮,重点检查危险品船舶安全航行设备、货舱区域透气系统、甲板喷淋设施、机舱通风系统、惰性气体系统等,并开展了现场安全演练。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2项,责令限期整改4项。

记者在“常丰海12”轮现场看到,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过程中重点检查了载运危险品船舶的防爆、防毒、防污等“三防”相关规定执行情况,检查货舱区域透气系统、甲板喷淋设施、等设备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强化船舶在高温季节保障货物运输安全的能力;检查船舶的集油槽、吸附材料、围油栏等防污染设施配备,强化船舶在危险品泄漏情况下的清污防控能力;检查个人防护设备、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器、应急消防泵、防火灭火器材等的功能,强化紧急状态下船上人员的自我保护和应急减灾能力。

据了解,此次惠州海事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和“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综合治理”两大专项行动几乎同时开展。其中“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从今年4月开始持续至2019年11月结束,主要包括强化危险品运输船舶安全管控、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加强水上危化品应急救援工作等四方面的内容;“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综合治理”从今年4月开始持续至2018年5月结束,行动期间将集中实施对公司安全管理、船检质量、船舶作业、船员素质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形成源头管理和现场检查有效结合的监管模式;集中查处瞒报谎报危险货物、违法排放洗舱水、船载危险货物不适装等行为,形成打击船载危险货物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实现船载危险货物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目标。

据惠州海事局栗茂峰副局长介绍,在“双行动”期间,海事部门将重点把牢“五道关口”:第一把牢危险品货物运输安全源头关,督促辖区航运企业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杜绝船舶管理公司“代而不管”和接受船舶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审核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做到辖区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或制度专项检查率达到100%;第二把牢码头安全与防污染作业条件关,凡码头不具备安全与防污染条件的,不允许船舶靠泊;第三把牢申报审核关,严格执行船载危险品适装许可制度,要求辖区内所有危险品运输船舶进出港前必须先进行申报,获得许可后方能进出港口;第四把牢动态监控关,充分利用VTS、AIS、CCTV、VHF等信息化手段,对危险品船舶进出港口、靠离泊及移泊等行为实时动态监控,重点对马鞭洲航道、东联港区、荃湾港区等重点区域的大型油轮和散装危化品船舶实施监控;第五把牢提升水上危化品应急能力关,推动船舶、船公司开展船舶载运危险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督促船舶、航运企业和相关作业单位认真开展多种形式的水上危化品事故应急培训和演练工作,严格落实值班领导和应急人员24小时待命制度,确保货物适运、船舶适装、码头适靠、措施可行、反应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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