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岳阳市海事局对一艘使用不合格燃油的到港船舶实施行政处罚,这是海事部门针对内河船舶大气污染违法行为开出的首张罚单。

近期,岳阳市海事局在辖区开展船舶燃油质量监督检查时,发现一艘抵港船舶疑似使用不合格燃油,海事执法人员立刻对该船燃油进行抽样。通过专业机构检测,该燃油不符合国家标准,硫含量严重超标,海事人员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对该船实施了行政处罚。

据岳阳海事执法人员介绍,燃油检测慢、船舶流动性大是导致证据链不易完善,处罚实施难度大的主要原因。对燃油抽样后需要2-3天才能出检测结果,此时船舶已经驶离岳阳港。前不久,海事部门建立微信公众号,通过微信公众平台下发《海事违法行为整改通知书》,要求船舶进行整改。目前,已通过该微信公众号向7艘不合格的离港船舶下达整改通知书。 对使用不合格燃油的船舶,违法情节较轻的,岳阳海事下发《海事违法行为整改通知书》督促纠正违规行为;对情节较重的,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海事部门将通过多种方式,督促船舶使用合格燃油,提升船员的环保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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