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价值278万余美元的民生基建设备,本应自日本运至哈萨克斯坦,却因费用纠纷滞留连云港港区近半年。在货物面临超期即将被海关没收、拍卖的节骨眼上,上海海事法院24小时内实地调查,48小时内发出海事强制令,72小时内落实货物交接,快速办结这起涉“一带一路”海事强制令案件。5月22日,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驻华大使馆向上海海事法院发函表示感谢。

去年底,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联盟多式联运有限合伙公司(以下简称“联运公司”)接受货主指示,委托深圳某物流公司代理出运一批民生基建设备,自日本运至哈萨克斯坦。去年11月29日,设备运至连云港港区,物流公司一直以联运公司曾欠付其费用为由,拒绝安排后续运输事宜,致使货物长期滞留。根据海关规定,暂时进境的集装箱和集装箱式货车车厢应于入境之日起6个月内复运出境,如无延期申请,海关有权没收、拍卖留置货物。眼见这批设备到5月底就滞留满6个月,今年5月10日,联运公司向上海海事法院提出海事强制令申请。法院接受申请后当天即进行实地调查。经了解,联运公司实际上并未拖欠物流费用,而是物流公司将其与另一家公司混淆。这批货物于5月21日通过“亚欧大陆桥”顺利出运。

连云港作为亚欧大陆桥的起点,是实施国家“一带一路”、打造经贸物流联通网络的重要战略节点。上海海事法院表示将加强涉外海事海商审判工作,公正高效审理涉“一带一路”案件,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为中外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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