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上午,渔船“琼万宁20008”船员来到莆田海事局接受事故调查,轮机长老陈心有余悸。“当时人都懵了,看着船不断往下沉,赶紧把绳子和捕鱼笼往下扔,真是怕啊,不仅怕船出事,更怕人出事,我家还有三个小孩,大的不到十岁,小的也就一岁,老人还要靠我养着,幸亏联系上海事了!幸亏联系上海事了!”老陈一边说着,一边把肇事船舶的出水孔防护罩递给了事故调查官江美怀,据老陈介绍,这出水孔防护罩就是当时给掉在渔船上的。

渔船被撞7人遇险 深夜紧急搜救

让老陈感到后怕的是不久前遇到的一起海上事故。4月25日晚,渔船“琼万宁20008”正在莆田南日岛东部附近水域航行,除了值班的水手,船上的渔民在一天的辛苦劳作后沉沉睡去。晚上11点多,突然,渔船剧烈地摇晃了一下,值班水手陈达斌发现另一艘船撞上了自己渔船船中货仓部位,他赶紧叫醒了船长。船老大当机立断,通知大家赶紧穿好救生衣,查看船舶受损情况,准备自救,并拨打了“12395”电话向海事求救。

4月26日凌晨1点58分,莆田海上搜救中心接到报警电话,值班人员尹海为第一时间作出反应,核实事故情况后,立即将险情信息上报。同时,通过无线电高频指导船员采取自救措施,要求船员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对渔船破损位置进行勘察堵漏。随即,莆田海上搜救中心发出指令,要求莆田市海洋渔业局协调周边渔船进行救助,发布航行警告,以最大程度保护渔船上人命与财产安全。

渔船不断进水,船首还在下沉。幸运的是,“霞长渔洋005”正好途径此处,及时赶赴事发现场,船上的7位渔民都安全转移到了该轮上。然而,撞上他们的船早已在黑暗中驶离,昏暗的船灯,有限的视域范围,他们连对方船名都看没看清楚。

26日早上5点,受损严重的“琼万宁20008”在“霞长渔洋005”和“霞长渔洋006”合力帮助下,被拖带至平潭岛坛南湾水域进行了紧急冲滩,所幸这次碰撞事故既未发生人员伤亡,也没有发生环境污染。

外轮肇事逃逸 海事火速追查

4月26日一大早,莆田海事局高祥霖副局长召集经验丰富的海事调查官开展事故调查。“渔船被撞,那撞船的那条船又去了哪?”调查官从电子海图入手寻找肇事嫌疑船线索。通过“福建海事局综合执法系统”,调查官找到了事发地点,大致圈定了周围1海里的区域。回溯前一天晚上11至12点的船舶轨迹发现,只有外轮“TIAN YUAN 1”有明显转向轨迹,与渔船“琼万宁20008”的航行轨迹交叉。据此,调查小组初步判断外轮“TIAN YUAN 1”号就是涉嫌撞了“琼万宁20008”轮的肇事嫌疑船舶。

事故调查小组立即将有关情况详细上报福建海事局,联系宁德海事局进行协查。同时,通过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所提供的信息,联系“TIAN YUAN 1”轮船员,但是发出的消息仿佛石沉大海,没有回音。江美怀事后回忆到,“虽然找到肇事嫌疑船舶,但AIS轨迹显示这条船一直北上,一旦外轮驶离福建水域,事故调查处理的难度就更大了。”

但是,海事调查官们没有放弃。一面再三核实事发水域的过往船舶实施轨迹,一面调查事发时事故船舶的状态,事情终于有了转机。在查清“TIAN YUAN 1”轮的船舶经营人、船员的基本信息后,福建海事局和该轮的船舶管理公司取得了联系,说明厉害关系,责令肇事外轮立即返航至事发水域所属海事机构接受调查处理。

历经10小时,在26日的11点30分左右,“TIAN YUAN 1”轮调转船头返回湄洲湾,肇事嫌疑船舶就这样被乖乖“请”回了莆田接受事故调查。

调查心细如发 执法不偏不倚

4月28日,事故调查小组一行5人随“海巡艇08525”来到“TIAN YUAN 1”轮锚泊的湄洲湾1#锚地。到达锚地后,海巡艇缓缓绕着船开了一圈,对船舶整体外观进行了查看,排查可能的撞击点,重点检查船舶左右弦,进行拍摄取证。此时,调查人员发现该轮左侧船舷有一处新的磨损,船尾排水孔的防护罩不见了,痕迹也很新,渔民老陈拿过来的排水孔防护罩就有可能是从这掉下来的。

但是,磨损痕迹可能来自船舶靠码头时的刮蹭,或是两船并行靠泊造成的,防护罩不见的原因就更多了,必须在这艘外轮上找到渔船的油漆,那才是决定性的事实证据。一番检查后,调查人员还是没找到撞击处。“一遍不行那就两遍,两遍不行那就三遍,船舶轨迹是不会骗人的”。在海巡艇绕到第三圈时,几十年的跑船经验起了作用,江美怀发觉船舶略微前倾,那一定是船艏出了问题,细细观察之下才发现,该船球鼻首左侧前半部受到了撞击,由于位置比较低,在海浪中忽隐忽现,实在不容易发现。

随后,调查人员登上“TIAN YUAN 1”轮。与船长交流后,先从磨损处取了油漆,随后通过狭窄的出入孔下到艏尖舱底部,检查球鼻首处进水情况。

从出入孔里出来,调查小组便与“TIAN YUAN 1”轮船员做起了笔录,详细了解事发当晚的情况,查明原因,界定责任。“TIAN YUAN 1”轮李船长承认,4月25日晚上23点10分关注到渔船“琼万宁20008”,随后就发生了碰撞。

5月5日,在莆田海事局的调解下,“TIAN YUAN 1”轮所属船公司与渔船“琼万宁20008”达成了赔偿协议。5月10日,莆田海事局作出海事行政处罚决定,就“TIAN YUAN 1”轮在不危及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擅自离开事故现场这一违反行为做出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七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给予“TIAN YUAN 1”轮船舶所有人罚款2000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给予“TIAN YUAN 1”轮船长罚款3000元整的行政处罚。“TIAN YUAN 1”轮船长因未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碰撞事故,给予船员违法记15分,责令参加为期5天的船员强制法规培训。

最后,海事部门提醒各位船员、渔民兄弟,船舶航行时请遵守避碰规则,加强瞭望。发生碰撞时,应与碰撞船舶互通船舶名称、国籍和登记港,在不严重危及自身安全的情况下积极救助遇险人员,并迅速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现场情况和船舶名称、呼号和位置,万不可擅自离开事故现场或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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