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江苏省盐城市地方海事局向各县(市、区、直属)地方海事处下发《盐城市地方海事系统2017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决定自6月1日起至党的十九大闭幕,在全系统组织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强化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切实提高全系统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努力为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创造良好的水上交通安全环境。

船舶消防安全检查范围是,结合“平安海事专项行动”和船舶安全检查,对辖区加油(气)站(船)、旅游客船、渡船、危化品运输船舶、海事公务船艇等进行消防设备的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机器处所、逃生通道(机舱、生活区)等的防火分隔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船检证书配备固定式灭火系统,是否配备移动灭火器,灭火器是否能正常使用,灭火器(应急消防泵)存放位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配备黄沙箱,水带、水枪配备是否合规,消防总管是否漏水、穿孔,消防栓是否可用,是否适时进行甲板降温,440KW以上船舶是否设速闭装置,是否按规定配备消防员及装备,是否制定消防演练计划,开展消防演习;船舶加油(气)是否停靠有序。

水运企业消防安全检查范围是水上交通运输企业;检查内容:重点检查水运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消防设施配备情况,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从业人员是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建设以及应急演练情况。

海事执法站点等办公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范围是,对机关办公楼(室)、水上检查站(点)及其他相关场所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检查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技术标准执行,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消防检查巡查开展,职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配合单位物业做好单位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用火用电管理等情况。

该局要求全市各地地方海事部门,高度重视并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明晰职责,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保障,切实将辖区火灾防控措施落到实处;以“严”的要求和“实”的举措,立即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明确检查重点、检查内容、检查方式,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督导促整改;指导辖区水路运输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水路运输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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